失信被执行人 |
珠海市中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4404********143W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鲁02民终8932号 |
案号 |
(2021)鲁0215执558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黄才德偿付原告青岛东来谷钢铁有限公司货款1311171.82元。二、被告黄才德承担逾期付款利息损失(其中以1411171.82元为基数,自2018年10月1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上浮百分之五十计算;以1411171.82元为基数,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2019年9月19日止,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上浮百分之五十计算;以1311171.82元为基数,自2019年9月20日起至货款付清之日止,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上浮百分之五十计算)。以上一、二项自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逾期付款则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三、被告珠海市中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对上述一、二项付款负连带清偿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1-11-02 |
发布时间 |
2021-11-2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冯自创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400082637143W |
登记机关 |
珠海市香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珠海市香洲区人民西路926号民强工业大厦三楼305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