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佛山市高标好建筑材料贸易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7668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粤0607民初6219号 、(2019)粤06民终3488号 |
案号 |
(2019)粤0607执314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佛山市高标好建筑材料贸易有限公司须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佛山市准力建筑机械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60700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以实际尚欠工程款为基数,自2018年6月1日起按照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至实际偿还之日止);二、驳回原告佛山市准力建筑机械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三、驳回被告佛山市高标好建筑材料贸易有限公司的反诉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即5105元(原告已经预交)、反诉受理费4900元,均由被告佛山市高标好建筑材料贸易有限公司负担。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19-08-08 |
发布时间 |
2020-03-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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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李文华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6050766816669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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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汀圃水闸电排站下游西南涌滩地综合楼首层2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