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福建省尤溪县闽宏纺织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6281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澄周商初337号 |
案号 |
(2019)苏0281执恢94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江阴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福建省尤溪县闽宏纺织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给付原告江阴市长寿化纺有限公司货款704568.25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0846元减半收取5423元,财产保全费4120元,合计9543元(原告江阴市长寿化纺有限公司已预交),由被告福建省尤溪县闽宏纺织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给付原告江阴市长寿化纺有限公司。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二份,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法院银行汇款账号为1103020129200024805,户名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无锡城中支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江阴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19-09-12 |
发布时间 |
2020-03-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余美容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50426662811267E |
登记机关 |
福建省尤溪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福建省尤溪经济开发区城西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