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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倪宏伟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10228********5913
执行依据文号
(2020)京0118民初5878号
案号
(2021)京0118执420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倪宏伟偿还黄国花借款本金七万元,其中一万元于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三十日之前给付,余款六万元自二〇二一年一月起至二〇二二年八月止,倪宏伟于每月二十五日之前偿还黄国花三千元。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七百七十五元,由倪宏伟负担,于本调解书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法院
省份
北京
立案日期
2021-10-08
发布时间
2021-11-2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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