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江门市睿点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4407********2D4U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粤0704民初1250号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2020)粤0704执8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江门市睿点照明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七日内支付货款365531.23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以365531.23元为基数,从2019年4月4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至本院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止)给原告江门市高顺电路板有限公司二、驳回原告江门市高顺电路板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被上诉人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0-01-09 |
发布时间 |
2020-03-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张慧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704MA4WAA2D4U |
登记机关 |
江门市江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江门市江海区金辉路15号10幢3楼、2楼(自编A单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