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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江慧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52627********4517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闽0825民初1675号
案号
(2021)闽0825执恢26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连城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江慧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吴宜桢牛肉款131,658元,并支付该款自2020年7月1日起至款清之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利息;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连城县人民法院
省份
福建
立案日期
2021-08-05
发布时间
2021-11-2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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