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西藏九州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5400********YE4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藏0521民初5号 |
案号 |
(2021)藏0521执7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西藏自治区扎囊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解除原告四川省维波建设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西藏九州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西藏国光发扎囊县20兆瓦并网光伏发电项目扎囊110kv变电站110kv间隔扩建安装及调试工程劳务分包合同》;二、被告西藏九州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四川省维波建设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支付劳务款420,000元,并支付该款自2018年2月3日起实际付款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8,440.9元,公告费600元,共计9,040.9元由被告西藏九州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扎囊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西藏 |
立案日期 |
2021-09-07 |
发布时间 |
2021-11-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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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丁永强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40000MA6T15YE42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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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拉萨市北京中路155号.西藏永泰商贸发展有限公司18号办公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