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惠州市金泽贸易有限公司西湖金泽酒店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97701**** |
执行依据文号 |
惠城劳人仲案字[2015] 1637-1 |
案号 |
(2016)粤1302执81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惠州市惠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劳动争议一案,经惠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 会(惠城劳人仲案字[2015] 1637-1647号)裁决,且于2015年12月29 曰己经送达給被申请人,该裁决书己经发生法律效力,但被申请人拒绝履 行裁决书的义务,特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请求:1强制执行经济补偿金共壹拾陆万伍仟肆佰柒拾贰元 (165472元)工资及经济补偿金。其中,殷泽荣14140元、胡碧香10820 元、杨金红12423元、刘浩芬9485元、华英9292元、吴红玲8012元、 汤达兵11147.5元、黄策宇14600元、魏满林17132.5元,刘雨舟24824、 郭小娜33596元; 2、强制执行加倍支付迟延期间的债务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惠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16-02-19 |
发布时间 |
2016-03-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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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范惠广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13027977015917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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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惠州市下角菱湖三路一栋综合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