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邢闻文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1329********604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鲁1102民初7164号 |
案号 |
(2021)鲁1102执450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邢闻文于2021年7月12日前偿还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照东港支行信用卡欠款本金 9 949.1元及利息、违约金、手续费(利息、违约金、手续费以银行系统载明金额为准);二、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被告邢闻文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1-11-02 |
发布时间 |
2021-11-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