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江苏惠丰纺织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3209********114R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苏0922民初4644号 |
案号 |
(2021)苏0922执215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滨海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盐城雪尔纺织有限公司、江苏惠丰纺织有限公司自愿归还原告任茂芹借款本金180万元及利息30万元,其中本金130万元自2019年9月1日起至履行完毕之日止,按年利率10%计息;本金50万元自2019年9月1日起至履行完毕之日止,按年利率13.2%计息。利息30万元自2019年9月10日起按年利率10%计算利息。上述款项在2021年6月底前归还(在被告2盐城雪尔纺织有限公司拆迁补偿款中优先受偿,由双方自行交接),在履行完上述款项后,原、被告双方债务结清;二、被告盐城雪尔纺织有限公司、江苏惠丰纺织有限公司如未能按上述协议履行,原告任茂芹有权就未履行的部分申请对被告盐城雪尔纺织有限公司、江苏惠丰纺织有限公司强制执行;三、其他无争议。案件受理费25434元,减半收取12717元,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盐城雪尔纺织有限公司、江苏惠丰纺织有限公司承担(此款在被告盐城雪尔纺织有限公司拆迁补偿款中受偿,由双方自行交接)。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的内容,自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名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当事人拒绝签收本调解书的,不影响上述调解协议的效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上述调解协议,另一方当事人可持本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滨海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1-08-09 |
发布时间 |
2021-11-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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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惠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922703861114R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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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江苏省滨海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园区路88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