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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上海沃方节能保温材料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913101********9158
执行依据文号
(2021)沪0118民初12358号
案号
(2021)沪0118执1166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上海沃方节能保温材料有限公司、被告李建强应支付原告余鹏货款人民币(以下币种同)221,446.60元,具体支付方式如下:被告上海沃方节能保温材料有限公司、被告李建强应于2021年10月31日之前支付原告余鹏110,000元,余款111,446.60元被告上海沃方节能保温材料有限公司、被告李建强应于2022年1月31日之前支付给原告余鹏; 二、原、被告就本案再无其他争议; 三、本案受理费1,155.43元,由被告上海沃方节能保温材料有限公司、被告李建强承担。该受理费由原告余鹏向法院预缴,被告上海沃方节能保温材料有限公司、被告李建强应于2021年10月31日之前支付给原告余鹏。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省份
上海
立案日期
2021-11-10
发布时间
2021-11-1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李建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86624579158
登记机关
青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青浦区新胜路118号2幢-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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