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天津市东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0322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津0102民初4177号 |
案号 |
(2021)津0102执497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2021年10月15日前天津市东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一次性给付天津市东丽区津丽锦建材销售中心货款150000元;二、天津市东丽区津丽锦建材销售中心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三、双方无其他争议。案件受理费3300元,减半收取1650元、保全费1295元,共计2945元,由天津市东丽区津丽锦建材销售中心负担825元,天津市东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负担2120元。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天津 |
立案日期 |
2021-11-10 |
发布时间 |
2021-11-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吴云良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2010210322201XG |
登记机关 |
天津市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178号内市政1号楼1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