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中铁六局集团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7834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黔0113民初2440号 |
案号 |
(2019)黔0113执314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白云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中铁六局集团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于2019年10月31日前支付原告贵阳南明快速达货运部18500元,2020年1月24日前支付原告贵阳南明快速达货运部20000元。如果被告中铁六局集团路桥建设有限公司2019年10月31日前未足额支付,被告中铁六局集团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应以38500元为本金,自逾期之日起按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利率4.35%向原告支付利息,且原告可以就38500元申请强制执行。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467元(已减半收取),由被告中铁六局集团路桥建设有限公司负担。 各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自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19-11-08 |
发布时间 |
2020-03-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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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袁志富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407000783496915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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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