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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五华永华木业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71355****
执行依据文号
(2013)穗仲案字第3109号
案号
(2014)佛中法执字第17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广州仲裁委员会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执行人支付银行承兑汇票缺口2427.6万元及利息,支付拖欠的借款本金500万元及利息、逾期利息和复利;申请人对被执行人提供的抵押担保有优先受偿权;被执行人承担财产保全费5000元,仲裁费210135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14-03-10
发布时间
2020-03-1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黎志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五华县水寨镇交通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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