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北京弘飞圣雅清洁服务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3969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京0112民初28372号 |
案号 |
(2021)京0112执1108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北京弘飞圣雅清洁服务有限公司给付原告张玉荣货款7 796.1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给付。二、驳回原告张玉荣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公告费(以实际票据金额为准),由被告北京弘飞圣雅清洁服务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25元,由被告北京弘飞圣雅清洁服务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北京 |
立案日期 |
2021-08-26 |
发布时间 |
2021-11-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钟飞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12339692405R |
登记机关 |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通州分局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通州区张家湾镇光华路9号一层24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