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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樊博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22722********0238
执行依据文号
(2021)甘0821刑初48号
案号
(2021)甘0821执69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泾川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人樊博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与因犯危险驾驶罪判处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之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0年12月22日起至2022年12月21日止)。(罚金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二、被告人樊博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张永生、巨会琴、申利英、张桐睿经济损失769843.85元的80%即615875.08元。三、驳回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张永生、巨会琴、申利英、张桐睿的其他诉讼请求。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泾川县人民法院
省份
甘肃
立案日期
2021-08-19
发布时间
2021-11-1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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