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贵港市辉煌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6403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桂0802民再4号 |
案号 |
(2018)桂0802执82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贵港市辉煌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向玉林市建筑安装工程公司支付工程款13701049元及利息(利息计算:以13701049元为基数,从2015年1月13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至付清之日止),工程款范围内玉林市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在工程款范围内享有对其所承建“贵港现代家园”建设工程项目【项目所在地土地证号:贵国用(2011)第0022、0023号】折价或变卖、拍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二、法院作出调解书20日内,1、玉林市建筑安装工程公司与贵港市辉煌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继续履行《项目合作开发合同书》及《补充合同书》、《建设工程施工合同》;2、贵港市辉煌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将200万元汇入玉林市建筑安装工程公司指定账户【户名:玉林市建筑安装工程公司,账号:2111701009300002161,开户行:工行玉林分行营业部】。余下工程款贵港市辉煌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从项目销售收入中分期支付,复工三个月内付至500万元,六个月内付至1000万元,余款及利息于2018年8月30日前支付完毕;三、贵港市辉煌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向玉林市建筑安装工程公司返还履约保证金500万元、工程垫资款30万元,并支付工程利润180万元,合计710万元,并应在2018年9月30日前支付完毕;四、以上款项任何一项没有按期履行,玉林市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上述全部款项;五、本案受理费152796元,调解结案,减半收取76398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合计81398元。由被告贵港市辉煌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负担60407元,由原告玉林市建筑安装工程公司负担20991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18-04-26 |
发布时间 |
2019-03-0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盛秋联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50800564030627B |
登记机关 |
贵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贵港市德宝花园27幢1单元601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