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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贵港市辉煌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64030****
执行依据文号
(2017)桂0802民初194号
案号
(2018)桂0802执33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原告邝军伦与被告贵港市辉煌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于2014年12月19日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商铺租赁使用权回购协议》以及于2014年12月20日签订的《商铺租赁使用权回购补充协议》于本案判决生效之日起解除;二、被告贵港市辉煌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于本案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邝军伦返还租金185万元并赔偿损失(赔偿损失的计算方法:从2016年1月1日起至实际返还租金之日止,以185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计付);三、被告盛秋联、蒙惠权对上述第二项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四、原告邝军伦对被告盛秋联持有的贵港市辉煌国际贸易有限公司230万元股权享有优先受偿权;五、驳回原告邝军伦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1200元,由原告邝军伦负担7730元,被告贵港市辉煌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盛秋联、蒙惠权负担23470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西
立案日期
2018-02-01
发布时间
2018-07-1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盛秋联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50800564030627B
登记机关
贵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贵港市德宝花园27幢1单元6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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