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邓天雄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3433********021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川3433民初498号 |
案号 |
(2021)川3433执54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冕宁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邓天雄于2021年8月15日前一次性支付原告阿的尔洛货款5 174元;二、被告邓天雄于2021年5月30日前未自觉履行拖欠关联案件原告谢正荣、毛建生、王正来三人任何一人货款时,上述履行期限视为提前到期,原告有权与谢正荣、毛建生、王正来一并申请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冕宁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21-07-26 |
发布时间 |
2021-11-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