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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吴道勇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32128********295X
执行依据文号
(2021)苏1282刑初298号
案号
(2021)苏1282执290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靖江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人吴道勇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千五百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罚金于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缴纳。)二、靖江市公安机关依法扣押的银925配链一条,黄金吊坠一个,黄金项链(含挂坠)一条,黄金手链一条,黄金戒指一个,黄金耳饰二个,发还被害人熊正启。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靖江市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1-09-24
发布时间
2021-11-1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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