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绍兴上虞汇金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8913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京0107民初3533号 |
案号 |
(2020)京0107执22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绍兴上虞汇金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7日内偿还北京方舟天源物资有限公司剩余借款本金100万元及利息(2018年5月20日前利息为52916.67元;2018年5月20日后利息以100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5%标准,自2018年5月21日计算至实际还清之日);二、绍兴上虞汇金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7日内给付北京方舟天源物资有限公司律师费5万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北京 |
立案日期 |
2020-01-02 |
发布时间 |
2020-03-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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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田群力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604689135828F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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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绍兴市上虞区驿亭镇五夫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