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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范永刚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22424********3473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甘1121民初1691号
案号
(2021)甘1121执110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通渭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由范永刚偿还陈维功借款本金20万元,定于2021年5月31日前偿还5万元,于2021年7月31日前偿还3万元,于2021年9月30日前偿还7万元,于2021年12月31日前偿还5万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通渭县人民法院
省份
甘肃
立案日期
2021-07-06
发布时间
2021-11-1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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