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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东莞市祥盛建筑工程劳务分包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799358****
执行依据文号
(2018)冀1121民初1289号
案号
(2019)冀1121执58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枣强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被告东莞市祥盛建筑工程劳务分包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衡水通程工程橡胶有限公司货款883269.01元及经济损失(自2016年9月1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4.75%的1.5倍计算至清偿之日止);被告谢苑嫦、卢茂祥对上述货款及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责任;驳回原告对被告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第六冶金建设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6857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共计11857元,由被告东莞市祥盛建筑工程劳务分包有限公司、谢苑嫦、卢茂祥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枣强县人民法院
省份
河北
立案日期
2019-05-27
发布时间
2020-03-1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卢茂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登记机关
广东省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注册地址
东莞市东坑镇黄麻岭村沿河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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