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新乡全州封头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4107********450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豫07民终5919号 |
案号 |
(2021)豫0711执195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责令被申请人新乡全州封头有限公司立即向申请人支付代偿款33400.35元及有偿使用费、代偿担保违约金(截止到2019年8月16日为28638.28元,以及自2019年8月17日起算至实际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24%计算);2、申请人有权就被申请人新乡全州封头有限公司签订的《动产抵押登记书》项下所载机器设备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优先受偿;3、一二审案件受理费共计2025元由被申请人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1-07-02 |
发布时间 |
2021-11-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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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王修喜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0721683192450X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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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新乡县小冀镇西街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