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平坝中天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1435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黔0403民初1033号 |
案号 |
(2019)黔0403执18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解除原告杨永高与被告平坝中天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于2018年1月30日签订的买卖合同。二、被告平坝中天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杨永高双倍返还30000元定金即返还60000元。三、驳回原告的其余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19-01-18 |
发布时间 |
2019-03-0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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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雷鸣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20421314358451K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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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贵州省安顺市平坝区鼓楼办事处自强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