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常熟市新世纪管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3176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苏0581民初1393号 |
案号 |
(2019)苏0581执711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常熟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常熟市新世纪管业有限公司支付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分行借款本金600万元及利息、罚息、复利(至2018年12月21日的利息计70101.68元,自2018年12月22日至实际还款之日止按《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的约定计算利息、罚息、复利)。二、被告常熟市新世纪管业有限公司偿付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分行律师费189000元。上述第一、二项付款义务,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如采用转帐方式支付,请汇入原告指定帐号;或汇入江苏省常熟市人民法院,帐号:10520101040018662;开户银行:常熟农行方塔支行)。三、原告被告常熟市高压容器制造有限公司、时仁元、时俊对被告常熟市新世纪管业有限公司在本案中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保证人履行保证义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四、被告苏州绿岛环保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对被告常熟市新世纪管业有限公司在本案中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保证人履行保证义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常熟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19-10-25 |
发布时间 |
2020-03-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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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时仁元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5817317607674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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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常熟市虞山镇燕巷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