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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朱冬梅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22102********0426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甘0902民初2943号
案号
(2021)甘0902执113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肃州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孙钰家偿还原告雷小玲借款本金1004775.47元;二、被告孙钰家偿还原告雷小玲借款利息30143.26元(1004775.47×3%×1个月);以上第一、二项合计1034918.73元,限被告孙钰家于判决生效后10日清偿完毕;案件受理费14700元,由被告孙钰家负担,被告朱冬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酒泉市肃州区人民法院
省份
甘肃
立案日期
2021-03-01
发布时间
2021-11-1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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