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上饶华骏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4605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苏0391民初2371号 |
案号 |
(2020)苏0391执16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因(2019)苏0391民初2371、2372、2373、2374、2375号案件,截至2019年5月28日,被告上饶华骏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尚欠原告徐州徐工挖掘机械有限公司融资业务垫款、备件货款等款项合计23874.544222万元;二、被告上饶华骏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向原告徐州徐工挖掘机械有限公司给付上述款项的方式如下:自2019年7月1日起,于每月20日前给付200万元,直至付清;三、被告王小华、江西华骏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对被告上饶华骏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若被告上饶华骏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王小华、江西华骏工程机械有限公司累计六个月未按时、足额履行义务,原告徐州徐工挖掘机械有限公司可就尚余未付款项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五、案件受理费136.285万元,减半收取计68.1425万元,由被告上饶华骏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王小华、江西华骏工程机械有限公司负担。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0-01-17 |
发布时间 |
2020-03-1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案号 |
(2020)苏0391执162号 |
立案日期 |
2020-01-17 |
执行法院 |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239426864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王小华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61122746053117K |
登记机关 |
上饶市广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江西省上饶市广丰区永丰街道金三角一区芦林大道61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