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肇庆顺道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4412********NB1Q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粤1202民初2081号 |
案号 |
(2021)粤1202执213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肇庆顺道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应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七日内向原告何杏蝉支付供车补贴款21225元、保险费用3962.68元。二、案件受理费339.70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肇庆顺道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负担,被告在履行义务时迳付给原告。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1-05-17 |
发布时间 |
2021-11-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江志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1202MA51X3NB1Q |
登记机关 |
肇庆市端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肇庆市端州区信安三路3号敏捷广场一期第2座1117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