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贾凯荐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20103********163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晋0105民初181号 |
案号 |
(2021)晋01执235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依法强制被执行人贾凯荐于本判决生效后二十日内支付申请人武俊杰欠款83800元人民币本案执行费由被执行人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西 |
立案日期 |
2021-09-29 |
发布时间 |
2021-11-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