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卫辉市君乐面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7496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豫0781民初1448号 |
案号 |
(2019)豫0781执159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卫辉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卫辉市君乐面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清偿原告谢合昌小麦款14万元及利息22600元,共计162600元,(2019年4月1日之后利息以本金14万元为基数,按月息百分之1计算至小麦款付清之日止)被告付新海对上述小麦款及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卫辉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19-09-29 |
发布时间 |
2020-03-1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付新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0781574969822D |
登记机关 |
新乡市卫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卫辉市柳庄乡金庄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