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龙腾飞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30630********213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鲁1426刑初67号 |
案号 |
(2021)鲁1426执94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平原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龙腾飞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前先行羁押的日期,羁押一日折抵一日,即自2020年12月30日至2024年12月4日;罚金自判决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付清)。二、平原县公安局依法扣押的被告人龙腾飞涉案的华为手机一部、vivo手机一部、十二张银行卡予以没收;被告人龙腾飞的违法所得人民币一万八千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平原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1-06-23 |
发布时间 |
2021-11-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妨碍、抗拒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