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镇江龙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7990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苏0481民初6575号 |
案号 |
(2021)苏0481执433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溧阳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陈达良、李妹珍、陈尧、镇江龙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尚欠原告溧阳市国强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借款500万元及利息(以500万本金为基数,自2020年6月9日至2021年1月21日按月利息18‰计算的利息及自2021年1月22日起以贷款余额分段,按月息20‰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于2021年9月25日前归还50万元,2021年11月20日前归还30万元,2021年12月20日前归还30万元,2022年1月20日前归还40万元,2022年4月起至10月每月20前归还50万元,2022年11月20日前本息全部还清;二、被告如有一期未能按时足额履行上述付款义务,原告有权就被告未归还部分(含未到期部分)一并申请执行。三、案件受理费23400元(已减半收取)元,由被告负担(于2021年9月25日前支付)。。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的内容自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溧阳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1-10-09 |
发布时间 |
2021-11-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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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陈尧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1191079908491M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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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