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四川三义和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5101********NB0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川0182民初912号 |
案号 |
(2019)川0182执222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彭州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四川三义和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彭州旺登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场地占用费600 000元及利息损失(以600 000元为基数,从2018年12月30日起按月利率2%的标准计算利息至付清款项时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彭州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19-12-06 |
发布时间 |
2020-03-1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郭方勇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10100MA61W4NB07 |
登记机关 |
成都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1388号1栋2楼211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