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刘高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50623********511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辽0781行审40号 |
案号 |
(2021)辽0781执188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凌海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准予申请人凌海市环境保护局对被执行人刘高永作出罚款人民币十万元整的强制执行申请,由本院负责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凌海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辽宁 |
立案日期 |
2021-09-06 |
发布时间 |
2021-11-1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