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内蒙古广发源汽贸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1508********1U2N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内0826民初2567号 |
案号 |
(2021)内0826执150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杭锦后旗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115447.12元及利息。2、如被告张裕未按本调解协议第一项履行给付义务,原告杭锦后旗河套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有权以被告张裕提供的抵押物(蒙lca728号福特牌小型轿车)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3、案件受理费1399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杭锦后旗人民法院 |
省份 |
内蒙古 |
立案日期 |
2021-07-13 |
发布时间 |
2021-11-1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魏东升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50826MA0NCA1U2N |
登记机关 |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双河镇团结村四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