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漯河万顺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7104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豫1104民初3661号 |
案号 |
(2019)豫1104执21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二被告于2018年12月13日之前偿还原告10万元,余下20万元,春节前有钱可偿还一部分,如无钱的话不强求,但是在2019年5月31日之前需将剩余款项全部偿还完毕。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6200元,减半收取3050元,由二被告共同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19-01-24 |
发布时间 |
2019-04-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杨阔宾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1100571042917Q |
登记机关 |
漯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专业分局 |
注册地址 |
漯河市源汇区漯舞路与经一路交叉口向北豫中南汽车城02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