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喀什同和医院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4222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新3101民初2851号 |
案号 |
(2019)新3101执6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喀什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喀什同和医院有限责任公司向原告崔利丽、原告姚世权支付280000元,此款由被告喀什同和医院有限责任公司于2018年1月15日前支付20000元,2018年2月15日前支付30000元,余款230000元自2018年3月起,于每月25日前支付20000元,2019年1月支付30000元,共计支付280000元;二、若被告喀什同和医院有限责任公司未按期支付上述款项,则原告崔利丽、原告姚世权可就被告喀什同和医院有限责任公司未支付的全部款项申请强制执行;三、双方就本案再无其他争议。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5518元,已减半收取2759元,由被告喀什同和医院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喀什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新疆 |
立案日期 |
2019-03-26 |
发布时间 |
2019-08-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案号 |
(2019)新3101执67号 |
立案日期 |
2019-03-26 |
执行法院 |
喀什市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274759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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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周虎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53100742227116F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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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团结路2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