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王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1024********461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苏1282民初4338号 |
案号 |
(2021)苏1282执319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靖江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王涛归还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靖江支行欠款本金74967.84元及至还款之日的利息、应收费用(具体金额以银行信贷系统自动生成的数据为准),约期于2021年8月6日前付清;二、本案受理费2390元,减半收取1195元,保全费1070元,合计2265元,由被告王涛负担(此款原告已交纳,被告于2021年8月6日前一并给付原告)。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经双方当事人签名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调解协议,另一方当事人可以持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靖江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1-10-27 |
发布时间 |
2021-11-1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