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山东京庄建设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5829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甘0723民初2918号 |
案号 |
(2021)甘0723执91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临泽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解除原告额济纳旗德鑫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山东京庄建设有限公司于2016年10月22日签订的《土石方挖用劳务合作协议》。二、被告山东京庄建设有限公司退还原告额济纳旗德鑫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保证金45万元,限于本判决生效后二十日内付清。三、驳回原告额济纳旗德鑫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的其它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诉讼费49620元,由原告额济纳旗德鑫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承担35000元,被告山东京庄建设有限公司承担14620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或者代表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临泽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甘肃 |
立案日期 |
2021-06-15 |
发布时间 |
2021-11-1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王沂伟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1721758298293G |
登记机关 |
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曹县(青岛)工业园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