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苏州穆阳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3096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苏0206民初3022号 |
案号 |
(2021)苏0206执229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苏州穆阳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江苏玖特金属材料有限公司货款572734元、逾期付款利息30000元,合计602734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5014元、保全费3634元,合计8648元,由江苏玖特金属材料有限公司负担278元、苏州穆阳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负担8370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1-06-04 |
发布时间 |
2021-11-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徐春国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5093309638629 |
登记机关 |
苏州市吴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吴江区黎里镇雪巷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