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郑州格瑞克石油设备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7762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豫0192民初1450号 |
案号 |
(2021)豫0192执204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驳回原告郑州格瑞克石油设备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二、原告郑州格瑞克石油设备有限公司和被告沈建伟的劳动关系于2020年12月11日解除,原告郑州格瑞克石油设备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被告沈建伟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三、原告郑州格瑞克石油设备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被告沈建伟2017年9月工资3,499.51元、2017年11月工资3,703.22元;四、原告郑州格瑞克石油设备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被告沈建伟2020年1月和2月未足额发放的工资3,995.06元;五、原告郑州格瑞克石油设备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被告沈建伟2020年5月至10月期间工资共计6840元;六、原告郑州格瑞克石油设备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被告沈建伟经济补偿63,967.13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0元,减半收取计5元,由原告郑州格瑞克石油设备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1-07-15 |
发布时间 |
2021-11-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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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马龙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0100758376175Q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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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