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曲靖东升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7657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曲仲裁字第186号 |
案号 |
(2019)云03执8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曲靖仲裁委员会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裁决如下: 一、由被申请人曲靖东升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支付申请人加油传媒有限公司曲靖分公司广告费人民币40500元,并支付逾期付获违约金人民币10125元。 二、由被申请人曲靖东升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赔偿申请人加油传媒有限公司曲靖分公司律师费人民币8000元。 上述两项共计人民币58625元,被申请人曲靖东升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应当在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履行完毕。 本案仲裁费人民币5354元,由被申请人曲靖东升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承担人民币2516元,由申请人加油传媒有限公司曲靖分公司承担人民币2838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 |
省份 |
云南 |
立案日期 |
2019-01-25 |
发布时间 |
2019-05-0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案号 |
(2019)云03执85号 |
立案日期 |
2019-01-25 |
执行法院 |
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61141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邓钧升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30300676571364N |
登记机关 |
|
注册地址 |
曲靖市麒麟区珠江源大道与建宁东路交叉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