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饶河县瀚源粮食贸易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6605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黑0524民初319号民事调解书 |
案号 |
(2017)黑0524执31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饶河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饶河县瀚源粮食贸易有限公司于2017年5月5日前给付原告宋银鹤工程款5164835元。案件受理费23977元,原告宋银鹤自愿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饶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17-07-11 |
发布时间 |
2017-07-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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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沈艳凤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30524066056648J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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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饶河县小佳河镇仁和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