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山西固意特环保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3934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晋0110民初800号 |
案号 |
(2019)晋0110执21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晋源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山西凯志达贸易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偿还原告太原市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晋源信用社贷款本金4900000元,及自2014年7月28日起至本判决确定的给付之日止的利息(2014年7月28日至2015年7月27日止的利息按月利率10‰计算,2015年7月27日之后的利息按月利率15‰计算)案件受理费65169元,由被告山西凯志达贸易有限公司、被告山西固意特环保装饰材料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太原市晋源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西 |
立案日期 |
2019-01-25 |
发布时间 |
2019-05-1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刘海斌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4010073934002X0 |
登记机关 |
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太原市小店区学府街391号逸居时代A座1204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