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向旭辉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22823********3375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鄂0202民初2582号
案号
(2021)鄂0202执87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黄石港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向旭辉应偿还原告陈启龙借款本金88,000元及利息(截止2019年12月31日的利息为23,680元;自2020年1月1日起至借款本金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以尚欠借款本金为基数,按月利率2%的标准计算)。定于2019年12月31日前偿还截止2019年12月31日的利息23,680元,于2020年4月30日前偿还借款本金30,000元,于2020年9月1日前偿还借款本金30,000元,剩余借款本金于2020年12月31日前付清;自2020年1月1日起至借款本金实际清偿之日止,每月21日前支付当月利息,利息以尚欠借款本金为基数,按月利率2%的标准计算。二、如果被告向旭辉未按上述第一项的约定按期足额履行还款义务,则原告陈启龙有权就借款本金88,000元及全部利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三、原告陈启龙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四、案件受理费1700元(已减半收取),由被告向旭辉负担,并于2019年12月31日前向原告陈启龙支付。五、双方再无其他争议。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黄石市黄石港区人民法院
省份
湖北
立案日期
2021-07-27
发布时间
2021-11-0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