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德宏州勐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6318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德民二终字第80号 |
案号 |
(2016)云3103执1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2015)德民二终字第80号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限被告德宏州勐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五日内将其开发建设的芒市“德荣晟世”房地产的地下停车位中的两个交付原告沈大立永久使用。依法收取案件受理费人民币500元,原告沈大立已预交,由被告德宏州勐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芒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云南 |
立案日期 |
2016-01-08 |
发布时间 |
2017-01-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
案号 |
(2016)云3103执16号 |
立案日期 |
2016-01-08 |
执行法院 |
芒市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500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罗勐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33100563187016A |
登记机关 |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工商行政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云南省德宏州芒市农垦路3号附2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