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德宏苍龙冷链物流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3657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云2928民初4号 |
案号 |
(2018)云2928执10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永平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由被告大理九龙水电工程有限公司和被告德宏苍龙冷链物流有限公司于2018年3月31前归还原告毕绍军借款本金60万元及利息(该利息分段计算:2014年6月27日至2017年6月27日以年利率24%计息,2017年6月28日起至清偿完毕之日止以年利率20%计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永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云南 |
立案日期 |
2018-04-02 |
发布时间 |
2018-04-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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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黄金龙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33103336573195U |
登记机关 |
- |
注册地址 |
云南省德宏州芒市机场大道后谷庄园4幢4单元201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