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西双版纳奔跑者健身管理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5328********4K6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云2801民初1700号 |
案号 |
(2019)云2801执184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景洪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西双版纳奔跑者健身管理有限公司、西双版纳壹嘉体育健身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连带向原告景洪博发财富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支付经营服务费223734.25元、商业管理费3000元、公众责任险500元、建筑装修管理费5891.6元、水电费9535.31元,物业管理费21000元,上述合计金额263661.16元。本案案件诉讼费5480元,由被告西双版纳奔跑者健身管理有限公司、西双版纳壹嘉体育健身管理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景洪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云南 |
立案日期 |
2019-09-17 |
发布时间 |
2019-12-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案号 |
(2019)云2801执1840号 |
立案日期 |
2019-09-17 |
执行法院 |
景洪市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269141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岩温香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32801MA6K7Y4K67 |
登记机关 |
|
注册地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