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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韩玉峰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32131********251X
执行依据文号
(2016)黑0129民初95号
案号
(2016)黑0129执0039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延寿县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被告魏延福、韩玉峰于2016年4月15日前偿还原告陆连宝借款10 000元;余款10 000元于2016年6月1日前付清; 二、案件受理费300元,减半收取150元,由被告魏延福、韩玉峰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延寿县人民法院
省份
黑龙江
立案日期
2016-06-14
发布时间
2016-08-1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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